我們為有限保用卡上標明的蕾蒙威腕錶提供由購買日起計有為期兩年的保用。此項有限保用只適用於從蕾蒙威認可經銷商購買的蕾蒙威腕錶,且有關之保用卡(有限保用卡/保用卡)必須由蕾蒙威認可經銷商完全和正確地填寫。
本有限保用卡之保障範圍包括腕錶的物料或制作過程中產生的缺陷。
製造商不提供保用的事項包括:
- 電池、玻璃、非金屬錶帶
- 由意外造成的損壞、正常損耗、疏忽、處理不善、試圖由未經RAYMOND WEIL S.A.認可的代理或其代表修理
- 遺失或失竊
-任何因腕錶故障或失靈以及任何不當使用、失準、失靈或不合格而引致的附帶或間接損害。
对于有限保修范围内的问题,您的腕表会由RAYMOND WEIL S.A.全权决定免费修理或更换。这是RAYMOND WEIL S.A.就此有限保修条款及任何默认保修条款所需承担的唯一义务。经销商承诺的其他保修服务,由经销商自行负责。
所声称的问题一经任何非RAYMOND WEIL S.A.授权人士或代表试图修理,本保修条款即可作废。
如需依据本保修条款享受维修服务,请把腕表小心包裹妥当,并以保价邮件寄往任一认可的售后服务中心,或亲自将腕表送往任一RAYMOND WEIL许可经销商。腕表必须与填妥的保修卡一并寄出。
任何情况下,RAYMOND WEIL S.A.均不对任何偶然、间接、特别或其他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法律默认的任何保修期(包括对适销性的默认担保),一律只限于本保修条款的两年期限。
一些州不允许限制或排除偶然或间接损坏、或限制默认保修的有效期,因此上述限制或免责条款可能不适用于您。本保修条款为您提供特定的法律权利,您亦可能享有其他权利,这些权利因州而异。
RAYMOND WEIL S.A.
瑞士